牛店镇 - 乡镇介绍
牛店镇旅游资源丰富,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打虎亭汉墓、中州桃花园景区和李湾水库风景区。勤劳智慧的牛店人民紧密围绕“工业强镇,大局保稳定,行业抓安全,全面谋发展”的工作思路,依托丰富的煤炭资源,大力调整产业结构,强力推进项目建设,形成了以煤炭、耐火、旅游、服装加工、模具制造、玉器加工、金银花种植、集群化养殖等新型产业化路子,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市名列前茅。2005年,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68550万元;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124197万元;税收总额完成9914.65万元;财政收入完成3196.08万元;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3520万元;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825元。先后获得了“河南省科技示范镇”、“郑州市小康镇”、“郑州市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”,并多次获得新密市“先进乡镇”等荣誉称号。
九七年以来,牛店镇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上级科技部门的具体指导下,牢固树立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”的思想,积极实施科技兴镇战略,狠抓科技兴农,科技兴工,促进了牛店镇的科技进步,推动了牛店镇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。2008年牛店镇共有科技组织20多个,科技示范园区3个,专业科学技术研究所2个,科技人员1009人。2007年牛店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42000万元,三年平均增长10%;财政收入实际完成930万元,占年计划101%;粮食单产达407公斤,较前三年平均数增长20%;创历史新高;九九年农民人均收入2702元,三年平均增长15%;科技进步在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额中贡献率达47%。回顾过去,我们的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。
牛店镇 - 农业体系
牛店镇 - 乡镇发展
2008年来,科学技术的推广运用,催生出了累累硕果。今后,我们将始终把科学技术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第一生产力,常抓不懈,强力实施,通过普及科学知识,实施科技兴镇、科技富民战略,让科技走进千家万户,让科技长入各类企业,努力把牛店镇建成科技强镇、经济强镇,走出一条靠科技展翅、促牛店腾飞的新路子。
牛店镇 - 科技培训
牛店镇 - 领导分工
孙新定:主持党委全面工作。
杨书军:协助孙新定同志抓党委工作,主持政府全面工作。
陈晓伟: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,主抓党建、党政办、组织人事、工业经济、消防、统计、劳动保障、机关事务、老干部、目标考核、档案、督查工作;分管武装、工会、妇联、共青团、安全生产、招商引资工作
主管部门:党政办、党建办、武装部、劳动保障所、档案室、镇安全一办、工业经济办、民营办。
联系单位:东西煤管站、国土资源一所、二所、工商所、技术监督所、农电站
郑贵星:主抓纪检监察、宣传、优化发展环境、城建规划工作,分管统战、政协、民族宗教、工商联、镇管、创建工作。
主管部门:纪检办、宣传办、城建所、创建办、工商联
李韶锋:主抓政法、信访、稳定、综治、司法、工农关系工作,协管税收工作。
主管部门:工农办、司法所、信访办、综治办
联系单位:国税所、地税所、电信所、法庭、派出所、王庄矿、米村矿
乔进兴:主抓计划生育、镇区管理、交通工作。
主管部门:计生办、镇管办、交通办
杨彩霞:主抓民政、文化教育、卫生、旅游、广播电视、共青团、妇女、残疾人及现役、退役军人相关工作。
主管部门:文化站、民政所、敬老院
联系单位:卫生院、教办(中心学校)、打虎亭汉墓管理处
牛莉枝:主抓财政、税收、审计、统筹保险、依法收贷、物价、机关事务、科技、科普工作。
郑松峰:主抓工业经济、安全生产、招商引资、国土资源、工商联工作。
主管部门:安全二办、民营办、工商联
联系单位:豫密药业、运输站、东西煤管站、国土资源一所、二所
刘会君:主抓环保工作,联系环保六中队。
刘新庄:主抓武装部、预备役、创建工作,协抓农业工作。
冯伟杰:主抓组织、宣传、统战政协、民族宗教工作。
鲁贵州:主抓农机、农技、水利、林业、畜牧、农经工作,农业产业结构调整、新农村建设工作。
分管部门:农机站、农技站、农经站、林站、水利站、畜牧站
联系单位:粮管所、供销社、李湾水库管理处
朱新宪:协助陈晓伟主抓工业经济及安全一办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
牛店镇 - 牛店镇发现一座汉墓
新密市牛店镇李湾村发现一座汉墓,出土了铜镜、陶灶、陶仓、陶罐等文物。据文物专家介绍,这是汉代中层阶级人物的墓葬。
牛店镇 - 相关新闻
河南省新密市牛店镇张湾村搬迁选址迷局
2008-04-0317:22
“村干部吃‘骗赔’,工农办吃‘回扣’,吃来吃去吃的啥?都是搬迁户的血和肉。煤矿采煤毁老屋,河槽地里如何住?补偿款不够打地基,老百姓的冤屈向谁诉?”这是一封村民联名上访信的开头。
2003年下半年至今,距离河南省省会郑州市不到50公里处的一个小村庄———新密市牛店镇张湾村,几乎每周都有三五成群的村民举报投诉,反映该村的三个村民组在搬迁选址过程中所发生的“拍案惊奇”———
上千村民搬迁到老河槽?
由于国有企业郑煤集团公司米村煤矿的地下采煤,导致张湾村张中、张西、赵家门、台子门四个村民组一千六百多户村民的房屋损坏,需另选新址整体搬迁。除台子门已确定好新址外,其余三个组355户正在选址之中。
“张中、张西、赵家门搬迁新址选定为下庄河老河槽地。”2003年7月底,张湾村支书闫永禄宣布“搬迁选址最终结果”,立即引起轩然大波!
“拿老百姓的命不当命,伤天害理呀,哪有在河槽地里建庄子的道理?这都是村干部为了骗得巨额赔偿,不顾群众利益一手操纵的!”搬迁户义愤填膺。
还有人揭露说,“这也是牛店镇政府纵容的。因为牛店镇政府与闫永禄有共同利益。一方面,河槽地的所有权归牛店镇政府,在河槽地建庄子,米村煤矿每亩地出价14900元,100多亩河槽地就可以卖160多万元;另一方面,这片地现为闫永禄承包,地里有养鸡场、护河墙、桥梁和一万多棵杨树,在此建庄子,闫永禄可得几百万元的赔偿!”
群众为何如此愤慨呢?原来,此地是马河的老河槽,位于蓄水量1500万立方米的李湾水库下游,是填河造地填起来的,又是与绥河的交汇处,地势低洼,经常积水。搬迁户说:“7月18日,大雨仅下了两个小时,那里就积水一米多深;另外,这里离我们的耕地有七八里,一天来回20里去种地,哪里还有干活的时间?再者,这里还是下庄河煤矿的煤田,以后要是村子再被采煤采塌了怎么办?”
记者了解到:2003年初,新密市曾派出由市长助理徐盘任组长的“督查组”,会同牛店镇就搬迁户数量最多的张西组的选址展开调查论证,最终确定“张西组新址应选在‘米村矿风井以西’”,并得出“除此没有其它更合适地址”的结论,得到广泛赞同。张西群众告诉记者,市“督查组”参与选定的地址,不仅地势高、平坦开阔,距耕地近,而且仅填土石方和打地基两项,相比下庄河老河槽,每户就可节约几千元甚至上万元,全组120户,可节约一百多万元。
群众还替米村煤矿算了一笔账:与原定方案比较,到闫永禄自家承包地里建庄子,还要赔偿闫永禄的地表附着物,米村煤矿要多拿出几百万元!
村干部大建“骗赔工程”
进入张湾,村民议论最多的是村干部们所建的几个场(厂),说那纯粹是“骗赔工程”,目的是借村民搬迁之机骗取国有资产。
众多村民向记者介绍说:“闫永禄所建的养鸡场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养鸡场,可以申报吉尼斯纪录———养鸡场建成两年以来,没有养过一只鸡,甚至没见过一根鸡毛。养鸡场是专为骗取煤矿赔偿而建的!”
村民所说的闫永禄的养鸡场就建在下庄河河槽地,也就是他自家的承包地里。据资料显示,该鸡场设计规模为3万只,各种鸡舍57间,库房、楼房20间,投资近百万元。养鸡场是否养过鸡?记者核实时,闫永禄回答“没有”。
三十多位村民举报说,“2002年5月,闫永禄又利用职权违法占用赵家门耕地建‘骗赔工程’,建起了6座耐火窑和2座烟囱。其实根本不是什么耐火材料厂,因为他建的所谓耐火窑,烟囱无风道,大窑无火道,垒墙用废砖,整个耐火厂无生产区,从来没有生产过一块耐火砖……”记者就此采访闫永禄,闫说:“违法用地土地局已处理了,罚过款了;共建了6座窑和2座烟囱,投了70万元。群众意见大,米村煤矿就没有丈量。”记者问为何“垒墙用废砖”,闫称“是为了节约”;记者问为何“烟囱无风道,大窑无火道”,闫永禄称“没来得及”。
群众说此次搬迁已是该村的第二批。此前的第一次搬迁中,闫永禄的一个耐火厂获赔二百多万元。这次为骗赔而建的新厂,用的就是老厂的废砖。
同样被村民称为“骗赔工程”的,还有村委会主任赵全贵的“养蝎子场”。村民们说:“赵全贵的蝎子场没养过一只蝎子,连在墙壁上贴瓷砖用的都是黄泥,而不是水泥。”
就闫永禄、赵全贵搞“骗赔工程”一事,牛店镇镇长刘进宝接受采访时说:“张湾村村干部搞骗赔的问题,我们都知道,已经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!”记者问“是口头批评还是书面批评”,刘镇长说:“是当面口头批评。”
米村矿工农办吃“回扣”?
张湾群众提供的四个村民组与米村煤矿的《群众搬迁处理补偿协议书》,着实让记者吃惊不小。以张西组的协议书为例:
“协议协商过程中,用去的租车费、资料费、招待费189000元,由甲方(米村煤矿)工农办掌握使用。”
“补偿款共计3341269.84元,其中应付给乙方(张西组)3152269.84元。”
“甲方支付乙方搬迁协商过程中的村民组干部、代表误工补贴、招待费3万元。此款专款专用,包干使用,多不退,少不补。”
这意味着,郑煤集团公司米村煤矿工农办,以“协议协商过程中用去的租车费、资料费、招待费”这一名目,从应付给张西村民组的3341269.84元搬迁补偿款中,回扣了189000元。
以同一名目回扣了张中组154000元,赵家门组163000元,台子门组180000元。米村煤矿工农办累计从张湾村四个村民组回扣68.6万元!
应该付给群众的搬迁补偿款,为什么要回扣68.6万元呢?主管工农关系的米村煤矿副矿长钱太平接受了记者的采访。
记者:工农办是你们矿的正规科室吗?矿上提供办公经费吗?
钱太平:是正规科室,办公费用都是矿上包的。
记者:如果工农办需要租车,你们报销吗?
钱太平:他们一般不需要租用汽车。偶尔租车,费用矿上报销。
记者:工农办从应付的搬迁补偿款中回扣了一大笔钱,每个村民小组都是十几万元。这是什么款?放在哪儿?
钱太平:实际上是搬迁管理费,这项收费是国家政策允许的,这些款放在矿工农办账户上,由工农办使用。工农办可以提供收费文件。
钱太平还说,张湾的情况复杂,群众反映村干部贪占便宜。但在与张湾村干部的来往中,我们没有经济问题。
记者赶到米村煤矿工农办时,主任王得木、李洪友等已在等候。他们向记者出示的所谓“国家政策”,是1995年7月25日的郑州矿区物价局郑管价字(1995)5号文件“关于调整搬迁手续费的通知”。内容为:“郑州矿务局的搬迁手续费由原来的百分之五调整为百分之六,作为包干经费使用。同时,应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。”工农办向记者提供的张中、张西、赵家门、台子门的搬迁费账目显示,四个组的搬迁补偿费为1143多万元,而工农办提取搬迁管理费为68.6万元,恰好是百分之六。而同一账本还显示,在孟庄、宝泉、北召、高村、米村等众多地方的群众搬迁中,工农办都如出一辙地收取了搬迁管理费(手续费),加起来,这是一个巨大的数字。也就是说,只有七八个人的米村煤矿工农办,支配着至少几百万元的搬迁管理费(手续费)!
“搬迁手续费”的秘密
既然是“搬迁手续费”,为什么协议上用的是“协议协商过程中用去的租车费、资料费、招待费”这一名目呢?既然是已“用去的”,有票据吗?
王得木、李洪友说,“我们没有票据。协议书虽然是那样写的,但实际上自发生工农关系以来就那么多钱,不是仅在协议期间发生的费用”。他们说,搬迁手续费不是从搬迁户的补偿款里收取的,是煤矿专门考虑了一块经费。
既然是煤矿给下属科室“考虑了一块”,为何要写入搬迁群众的补偿协议书、打入补偿费用里呢?还要办理物价收费许可证吗?记者为此赶到郑州矿区物价局。该局局长翟绍俭惊讶地说:“搬迁手续费早就取消了,他们还在收?”为了慎重,翟局长查阅了近几年《收费许可证》档案,结果查明,米村煤矿未办理收费许可证。“即使文件没有作废,收费项目没有取消,但没有办理收费许可证,也不能收费。这样收费违规违法!”翟局长说。
意外的是,记者在该局查到了1995年6月21日郑州矿务局公共关系处向该局递交的《关于增加搬迁手续费的请示》。其中这样写道:“矿区物价局:为了使我局搬迁工作顺利开展,充分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,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,你们下发了(94)03号文,即按搬迁总额的百分之五提取手续费作为搬迁包干经费。目前,由于搬迁协议的签订、审批及履行,必须有矿务局法律事务处参加,加之该处又无办公经费,经矿务局有关部门研究,特请示物价局在百分之五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一,作为法律事务部门的包干费用。”
这份请示报告,似乎给扑朔迷离的“搬迁手续费”,打开了一道天窗!
“搬迁手续费”到底是什么用途的资金呢?闫永禄对此介绍说:据我所知,搬迁手续费放在米村煤矿工农办,主要是由搬迁处、工农办使用,用于处理与新密市及其各职能部门的关系,钱都用到这些部门了。闫强调说,那笔钱不牵连俺,了不起给俺弄个三万两万,让俺帮助他们协调关系。多的我想都没想。
9月25日,记者就群众举报的米村煤矿工农办非法收取搬迁手续费、张湾村“骗赔工程”等几个问题,采访了郑煤集团公司。郑煤集团公司总经理陈建生、纪委书记李绍明先后接待了记者。陈建生表示“一定认真调查”,同时建议记者“如果报道,是哪个层面发生的问题就报道哪个层面,米村煤矿的事就写米村煤矿,希望不要牵涉到郑煤集团”;纪委书记李绍明对这些情况很愤慨,表示一定要严肃查处,有关情况会及时通报。但时至今日,郑煤集团方面,除米村煤矿送来一份情况汇报外,再无后话。
搬迁补偿不够打地基
“按照村里公布的补偿金额,如果搬迁到下庄河闫永禄的承包地,我们家的补偿款别说盖房子,连打地基都不够!”搬迁群众向记者诉苦。
搬迁户张保国掰着指头给记者算了一笔账:“眼下一处地基,连工带料,砖需要三四千元,水泥一两千元,钢材一千元,沙子、石灰、石子一千多元,工钱一千多元,全部下来得万元左右,可我家的补偿款才五千多元!”
据了解,搬迁款不够打地基的,并非一家两家。到底什么原因呢?
“主要是村干部为了骗赔,与煤矿搞交易,出卖了群众利益!”搬迁户朱双亭指着《搬迁补偿登记表》说,“就按最低补偿标准,石棉瓦棚每平方米应补40元,而他们只给10元”。七十多岁的王铁妮说:“丈量时他们登记的是‘住人土洞’,而补偿时却按‘不住人土洞’算,每平方米相差50元!”
“郑煤集团给搬迁户的补偿标准太低!”群众反映说,郑煤集团目前仍按豫政(1989)113号文件补偿,实际上省政府1993年下发了(1993)152号文,指出“(1989)113号文的补偿标准……已不能适应当前征地拆迁补偿的实际情况”,要求各地“应考虑几年来的物价变动因素……给予适当调整”。根据这一文件精神,新密市政府曾报请郑州市同意,制订了新标准。新老标准相差一倍左右。新密地方煤矿都早已执行新标准,但郑煤集团拒不执行。
“我们曾多次到郑煤集团就调整补偿标准进行沟通,人家连理都不理!
即使是按1993年文件精神进行补偿,也已过去10年了,标准仍是很低的,而郑煤集团连1993年的文件都不执行,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,对为煤炭事业作出巨大牺牲的新密老百姓来说,是极其不公正的!”新密市的有关人士说。
记者了解到,张湾虽然离省会郑州仅几十公里,但这里的群众却普遍比较贫穷。张中组张会成老汉说:“我家5口人,现住砖木瓦房8间。如果搬到下庄河闫永禄的承包地里,还盖眼下这样8间房,需要七万元左右,而我家的补偿款还不到两万元,需要另外投入5万元。我到哪里去弄5万元哪!”老汉悲愤地说。
在张湾村,绝大多数搬迁户都像张会成老汉一样为盖房款发愁,搬迁盖房成了一块心病。他们四处奔波呼吁,希望能够讨个说法。
“群众上访”的真相
“所谓的‘群众上访’,是闫永禄一手操纵、导演制造的!”村民们说,“闫知道上有市督导组的意见,下有村民的集体反对,逼迫村民搬到他的承包地里,不耍手腕不行,于是他导演了‘群众强烈要求搬到下庄河’的把戏,操纵亲信制造所谓的‘群众上访’,递所谓的‘信访材料’”。
50岁的搬迁户张满气愤地说:“闫永禄操纵的上访人员,有些压根就
不是搬迁户,村里却给他们发着补助,去上访闹事,混淆是非,故意给党和政府找麻烦,比如说我们张中组的张文立等,这在张湾村人人皆知!”
赵家门组村民组长赵兴立向记者出示了该组2003年6月到9月间的“会议记录本”,其中有这样两段———
7月10日会议记录:关于搬迁征地手续,河南地煤矿(下庄河煤矿等———记者注)停产手续不牵连我组,上访事宜,由闫永禄或米村矿负责。如由我组出面上访,一切费用由闫永禄或米村矿负责。
7月25日会议记录:关于征地协议签订问题,闫支书10点18分参加会议,闫讲,李马成煤矿(下庄河煤矿———记者注)采煤区不在咱组,而在张西生产队,张西队地平后,张西生产队立马上访,让李马成煤矿停产。
下庄河煤矿不在赵家门建宅区,为什么有“如由我组出面上访,一切费用由闫永禄或米村矿负责”的安排?闫永禄或米村为什么要负责群众上访费用?米村矿为什么要提供上访费用呢?———搬迁群众愤怒质问。
下庄河煤矿无端受侵害
反对闫永禄选址的还有新密市下庄河煤矿。其反对的理由是:闫所选定的地址正在该煤矿的井田范围内。在此建庄必然影响煤矿的生产,为以后纠纷埋下导火线。该矿说,群众房子被一个煤矿采煤采塌了,却让他们搬迁到另外一个煤矿上去,造成二次搬迁究竟谁负责任?谁又负得了这个责任?
下庄河煤矿的“武器”是两部法律———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:“在建设铁路……或者建筑群之前,建设单位必须……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,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,不得压覆重要矿床。”煤炭法第六十二条:“在煤矿矿区范围内需要建设公用工程或者其他工程的,有关单位应当事先与煤矿企业协调并达成协议后,方可施工。”
2003年4月至9月,下庄河煤矿多次与张湾村协商,表明张湾村选择的建宅新址是其煤田,坚决不同意在此建宅。8月11日,该矿还委托新密市公证处,公证并送达一份通知,明确告知张湾村“煤矿坚决不同意在井田内建宅”。
但搬迁群众的愤怒,下庄河煤矿的反对,丝毫没有能够阻挡闫永禄的步伐。2003年7月,在闫的操纵下,张中、张西、赵家门组分别与米村煤矿签订《补偿协议书》,并拨付部分搬迁补偿款,形成既成事实。在此前后,闫永禄在未报请林业部门批准的情况下,毁树一万多棵(新密市林业局、森林派出所先认定为“砍伐386株”,后又更正为“大约2600余株”,称“此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”)。8月5日,米村煤矿工农办对闫永禄的养鸡场进行丈量,制作了从鸡舍、楼房到粪池共34项内容的地表附着物《补偿登记表》,随后,推土机开进了河槽地,扒鸡舍,填土坑———就这样,张中、张西、赵家门村民组搬迁新址的“三通一平”,在搬迁群众和下庄河煤矿的抗议声中开工了。
调查组实地调查出真相
张湾在搬迁选址中出现的问题,受到新密市市委书记刘焕成的高度重视,他指示调查事实真相,保护各方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安定。
受刘焕成书记的委托,市委常委、纪委书记黄卿牵头成立了由副市长赵高翔任组长、市长助理徐盘任副组长,市纪委、政法委、信访局、国土局、煤炭局、督导组等十多个部门参加的“张湾村居民搬迁选址问题联合调查组”,于2003年9月17日至23日,进行了专题调查。9月28日,调查组出具了《关于张湾村民搬迁选址问题的调查报告》。
调查报告说:张中、张西、赵家门三百多户居民一致不同意去下庄河(闫永禄承包地)搬迁新址,且提出三条理由———第一,选定的新址是马河的老河槽,地势低洼,若遇洪水,群众的生命财产将受到严重威胁;第二,这里是下庄河煤矿的煤田,若在上面建宅必然导致二次搬迁,不但给群众造成损失,也浪费国家资源;第三,距群众耕地太远,约有6到8华里路程,不便于群众生产、生活。调查组认为:村里选定的搬迁新址,与搬迁户的意见反差太大,群众提出不愿去的三条理由,情况真实,既有法律法规可循,又有不可抗议的自然因素,表达了群众的真实意愿,同时,张湾村地盘上也有建宅新址可选(位于米村煤矿风井周围)。
关于下庄河煤矿与张湾村建宅选址纠纷的问题,联合调查组认为:下庄河煤矿从2003年4月1日以来,通过便函、通知等方式,向张湾村委表示不同意在其煤田上建宅,情况属实,其主张符合相关法律条款。
据此,联合调查组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:第一,搬迁居民选址应考虑多数居民的要求以及提出的正当理由;第二,依据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,把居民新址应选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,又符合自然规律,方便群众生产、生活的区域内,以使群众安居乐业,没有后顾之忧。
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“村干部导演操纵群众上访”、“米村煤矿工农办吃回扣、提取搬迁手续费”等问题,联合调查组也发现了一些重要线索,经新密市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黄卿指示,决定组织人员继续调查。
这次调查中,市领导赵高翔、徐盘等亲临一线走访群众,调查组人员实事求是,受到群众的拥戴。张湾搬迁群众由此坚信:搬迁选址的真相将要大白于天下!
一份会议纪要再生事端
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就在新密市即将对张湾问题作出处理之时,一位从没有参与过调查的市领导,突然过问此事。
2003年10月10日,该市领导主持召开了张湾村居民搬迁选址和下庄河煤矿的协调会议。会上该市领导要求下庄河煤矿让步,在煤田内安排一部分搬迁户。随后决定,在下庄河煤矿(闫永禄承包地)井田内安置177户,另外178户安置到米村煤矿风井周围。参加会议的下庄河煤矿矿长李马成当即反对,不同意在其煤矿内安置居民,并强烈要求将其意见写进此次会议的会议纪要。
不久会议纪要出台。纪要认为将搬迁户住宅选在下庄河是符合客观实际的。其中,对李马成的话不仅一个字未记,反而这样写道:在征得下庄河煤矿同意的情况下,会议决定,在该矿井田范围内安置177户村民。
“抗争大半年,没想到还是要我们搬到河槽里!”张湾搬迁群众群情激愤。
日前,这位市领导接受记者采访时说: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是,有些群众愿意去下庄河,有些群众不愿意去,不能说群众想去哪就去哪,还想去北京哩,可能吗?政府的处理意见与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是吻合的。李马成要求把他的意见写进会议纪要里,会议纪要是政府文件,不是他想让写啥就写啥,他领导不了政府……
这位市领导的突然介入,使张湾村搬迁选址迷局,又增添了几分变幻。
好似一张巨大的黑幕,本来正徐徐拉开,真相即将大白,却突然又被一双手用力地关闭,个中真情实景,重又神秘莫测起来。
但是,一桩已经过市委市政府六七个部门十多人深入调查过的事件,其真实面貌,真的能够被封锁起来,变成尘封的历史吗?我们将继续关注
河南新密牛店镇爆炸事件中四名官员已被免职
2004年07月11日10:12
中新社郑州七月十日电(记者朱晓娟)记者今日从有关方面获悉,河南新密牛店镇“七·八”爆炸事件四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免职。目前,郑州市也已下发安全生产紧急通知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安全大检查。
七月八日凌晨,河南郑州新密市牛店镇牛店村一村民家中发生爆炸事件,造成六人死亡、五人受伤,另有三户村民房屋坍塌,十余户村民房屋不同程度受损。
九日上午,新密市召开安全大会,对事件反映出的各种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剖析,并要求进一步核实村民的房屋、财产损失,全力做好周边民众的稳定工作,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工作,尽快查明事件原因。会上作出了对此次爆炸事件的初步处理决定,决定免去牛店镇主管安全副书记、包村副镇长、党委委员与联系乡镇的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的职务,待事件彻底调查结束后,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目前,针对爆炸中存在的安全隐患,郑州市已开始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安全大检查。要求该市各煤矿、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要严格排查,特别是对炸药雷管的管理要进一步核查落实,严格按规定管理好民爆器材。凡是违反有关规定的,必须立即纠正、严肃处理。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。各地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和安全工作负总责,各部门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,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。[1]